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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的通知

2020-10-10 02:09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自20201012日起,中国驻几内亚使馆将对签证申请人采集十指指纹。

  以下人员可予免采: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5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中国使领馆或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

  4、因生理原因无法采集十指指纹的人员。

  签证申请人需登录https://cova.cs.mfa.gov.cn在线填写中国签证申请表并登录https://avas.cs.mfa.gov.cn预约签证申请办理时间。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留取指纹,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留取指纹而导致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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